卡伦·布里克森:走火意外

十二月十九号夜晚,临睡前我走出家门,看看有没有要下雨的意思。我相信高地上很多农夫这时都在做着同样的事情。在幸运的年份,有时在圣诞节前后会有几场倾盆大雨,这对那些十月短雨季里开花的咖啡幼苗极有好处。这一…

十二月十九号夜晚,临睡前我走出家门,看看有没有要下雨的意思。我相信高地上很多农夫这时都在做着同样的事情。在幸运的年份,有时在圣诞节前后会有几场倾盆大雨,这对那些十月短雨季里开花的咖啡幼苗极有好处。这一晚没有雨的迹象。天空安详,灿烂的星汉静默狂欢。

赤道的星空远比北国热闹,而且因为你常常在夜晚出门,所以更常看到它。在北欧,冬日的夜晚太冷了,你被剥夺了静观星空的快乐;夏天,星星和晴朗的夜空又很难区分开来,因为天空的颜色像紫罗兰一样黯淡。

赤道的夜晚像罗马天主教会一样友善,与之相比,北部的新教教会闲人免进。在高大的罗马天主教堂里,每个人都来来去去,所有事件都在这里上演。在阿拉伯和非洲,正午的阳光能杀死你,所以夜晚是出门办事的时间。在这里每颗星都被命名,好几个世纪以来,它们充当着人类的向导,引领他们排成长队穿过沙漠和大海:这颗指向东方,那颗指向西方,其他指向南和北。汽车在夜里跑得很好,而且在星空下开车也很愉悦,你开始形成习惯,在每次满月时去拜访北方的朋友。你在新月前出发游猎,享受整一轮月夜的光辉。然后你回欧洲探亲时会觉得奇怪,城里朋友的生活竟与月相盈亏完全没有关系,甚至对此全然无知。穆罕默德仍是卡蒂嘉的骆驼向导时,依靠上弦月指示他的行动,当她出现在天际时,驼队商旅就该出发了。他朝着她行进,成为一名“以宇宙月亮星系为中心的哲学家”。他一定把她看进了心里,将她作为开始征服的象征。

我在土著中有个美誉,因为有好几次,我都碰巧是农场上第一个看见新月的人。新月像暮色中的一弯银弓。尤其是连续两三年,我都第一个在斋月看见新月,斋月是穆斯林的圣月。

农夫缓慢地沿着地平线移动目光。先朝向东方,如果有雨的话,雨会来自东方。那里伫立着室女座角宿一。然后朝向南方,向南十字星座—大千世界的守门人致敬,它忠诚于旅行者,为他们所爱戴。然后再高一点,在银河璀璨的光带下,是半人马座的阿尔法星和贝塔星。西南方向闪耀着天狼星—天宫中的大人物,以及深思的老人星。西方恩贡山模糊的轮廓上方,是一套几乎完整的光芒四射的钻饰—猎户座的参宿七、参宿四和参宿五。他最后面朝北方,回到原处,他在那里偶然看到了大熊座本尊,只是它现在由于天宫视角的关系,正平静地大头朝下,这让北欧移民想起关于熊的笑话,心中偷乐。

那些梦旅人在夜晚入睡时品尝过一种特殊的快乐,这快乐在白日世界里不曾拥有,是一种沉着的狂喜,一种心灵的解脱,像是舌尖的蜂蜜。他也知道梦境的真实光环在于无限的自由。这不是将自己的意愿施于世界的独裁者式的自由,而是艺术家式的自由,他没有意愿,摆脱了所有意愿。真正梦旅人的愉悦不在于梦境的内容,而在于这一点:梦里发生的事情他完全无法干预,甚至完全不由他控制。伟大的风景自行创造出绵延辉煌的视野,丰富精致的色彩、道路、房屋,都是他以前从没见过或听说过的。陌生人以朋友或敌人的身份出现,尽管梦旅人从未对他们做过任何事。飞行和追赶的意念在梦境里反复发生,同样让人着迷。每个人都能说出富含机趣的话。如果在白天想起这些话,它们确实会乏味而失去意义,因为它们不属于现实层面。但一旦梦旅人在夜晚躺下,现实再次被封闭起来,他会重新忆起它们的不凡。无边无际的自由一直环绕着他,像空气和光一样穿透他,这是尘世以外的极乐。他是被厚待的人,自身何德何能,却被奉上所有的一切来丰富他、取悦他,如《赞美诗》所说,他施古国的国王会带来贡品。他参加伟大的战争和舞会,同时好奇,自己明明躺着,又怎能在那些活动之中备受厚爱。当紧迫感最终进入这个梦境世界,当某处出现了匆忙或压力,比如有封信要写或有火车要赶,你不得不去工作,不得不让梦中的马飞驰,或者让来复枪开火时,就是你开始失去自由滋味的时候了,梦境消散,变成了梦魇,梦魇是所有梦境中最可怜、最庸俗的等级。

醒着的世界里,最接近于梦境的就是大城市的深夜,或是非洲的深夜。没有人认识你。这里有同样无尽的自由:事件在上演,命运在你周围尘埃落定,四面八方活色生香,却都与你无关。

此地一旦日落,风里就全是漫天的蝙蝠,像开在沥青路面上的汽车一样杳无声息。夜鹰也同样无声地掠过:这种大鸟坐在路中央,你的汽车车灯微闪红光,映入他的眼中,片刻间他已经从你的车轮前振翅直起。小跳兔自顾自地来到路上,突然坐下,然后按照同一节奏跳着走,像只迷你袋鼠。蝉在长草里唱着没完没了的歌,气味在地面流动,而流星匆匆扫过天空,像滑落脸颊的泪珠。你是被厚待的人,一切都被送到你的眼前。他施国的国王会带来贡品。

几英里之外的马赛保留地,斑马们正在迁移牧场,成群漫步过灰色平原,像是浅色的条纹。水牛在长坡上吃草。农场上的年轻人会路过我家,三两结伴,一个紧跟一个,像草地上的暗影一般行走,他们徒步直奔各自的目的地,他们不为我工作,我也不该过问他们的事。他们瞥见屋外我的烟头一闪一闪时,会放缓脚步来强调我们之间平等的地位关系,他们脚下不停地向我打招呼。

“您好穆萨布。”

“你们好,莫兰们。”—年轻的武士—“你们去哪儿?”

“我们去卡太古的村寨。卡太古今晚举办恩戈马大舞会。再见穆萨布。”

如果结伴行走的队伍更浩大,他们就会带着自己的鼓去舞会,离老远你都能听到舞会的声响,就像深夜里指尖的轻跳。突然间,没在留心倾听的人听到一声低响,不太像是空气深沉震动的声音,这是远方狮子的短哮。他在走动,他在捕猎,他地盘上的一切都在照常进行。没有第二声,但它将你的视界打开,狭长的谷地和水潭都被带到你的眼前。

我站在屋前,一声枪响落下,离得不远。只响了一声。夜晚的沉寂重新从四面涌起。过了一会儿,我听到蝉在草间哼出单调的小曲,好像它们也停下来侧耳倾听,现在回过神了一样。

夜晚的单发枪有着某种诡异的决断和致命的意味,好像什么人用一个单词向你喊出信息,并且不再复述。我站立了一段时间,不知道它到底意味着什么。这个光景没有人会在打猎,要是为了吓走什么的话,他至少应该开两枪。

可能是磨坊那边的印度老木匠普兰·辛格,他或许在朝几只摸进磨坊院子的鬣狗开枪。准备给货车打缰绳用的牛皮条正挂在院子里,石头坠在牛皮的下面,难道是它们在啃食牛皮条吗?普兰·辛格不是个英雄,但他可能会为了缰绳而躲在草棚门后,扳动他的老猎枪。但即便如此,他也应该放两枪才对,甚至很可能在浅尝英雄气概的美妙后上膛再开火。但只有一枪,然后就没声息了?

我为第二声枪响等了好一会儿。什么也没有,我再次看了看天,也不像要下雨。于是我拿了本书上床,灯留着继续点。在非洲,当你拿起一本值得一读的书时,会怀着一种郑重的托付感,就像精心打造的良舰从欧洲起航,被寄予一帆风顺的期望一样,你读这本书时也一路向上帝祈祷,盼望作者可以像开头那样美好地完成全书—作者都期望自己的书能被这样的方式阅读。你的头脑沿着一条新开辟的深绿色轨道航行、运输。

两分钟之后,一辆摩托车以可怕的速度转过车道停在屋前,有人开始大力地砸我客厅的长窗。我套上裙子、外套和鞋,拿起防风灯走出去。门外是我的磨坊经理,在灯光下他的眼神狂乱,大汗淋漓。他的名字是贝尔纳普,是个美国人,一个异常能干又天赋十足的技工,但心智不太稳定。在他看来,事情要么是黄金盛世,要么黑暗得没有一丝希望。我刚雇佣他时,确实被他对生活和农场前景持有的变化多端的见解搅得心烦意乱,好像每天被他吊在一架庞大的金属秋千上一样,后来我就习惯了。跌宕起伏的心情对活泼性格的人来说,不过是日常的情绪体操,这一练习对他们这种人十分必要,而且无所事事的每一天也需要调剂。这在非洲精力充沛的年轻白人身上是种普遍现象,尤其是那些在城市里长大的年轻人。但这时贝尔纳普刚逃出悲剧之手,而且还没做出决定,是应该为了满足自己饥饿的灵魂,夸大事实呢,还是应该尽可能地闪烁其词,来回避它的严峻呢?在这样的进退两难里,他看上去像个拼命奔走宣告灾难的年轻男孩,他一边讲话一边结巴。最后他还是选择了闪烁其词,因为他在这件事里没扮演任何角色,命运又一次辜负了他。

这时法拉已经从他的屋子过来,和我一起听他讲述。

贝尔纳普告诉我,悲剧的开头十分和平欢乐。他的厨子告假一天,厨子不在的时候,七岁的厨房“托托”卡贝罗—我的老佃户、农场最近的邻里“老狐狸”卡尼奴的儿子—在厨房里开起了派对。深夜,这群孩子疯得肆无忌惮,卡贝罗拿来他主人的枪,为那些来自平原和香巴的狐朋狗友们表演白人的样子。贝尔纳普是个用心的家禽饲养农,他养阉鸡和肉鸡,大量收购内罗毕市面上的纯种鸡,他的游廊上常放着一把猎枪,用来吓走老鹰和薮猫。后来我们详细讨论案情时,贝尔纳普坚称,枪没有上膛,是孩子们自己翻出子弹装上的,但我觉得他的记忆在这一点上蒙蔽了他。即使孩子们真想这么做的话,他们也没这能耐,很可能是枪有一次上膛后放在了游廊上。不管它是怎么出现在那里的,当年少气盛又备受欢迎的卡贝罗端起枪,直直地瞄准他的宾客并扣动扳机时,枪管里有子弹。枪声响彻房屋。三个孩子受了轻伤,恐惧地逃出了厨房。两个还在那里,受了重伤或者已经死了。最后,贝尔纳普以一连串的脏话诅咒非洲大陆和厨房里的事件,以此来结束整个故事的叙述。

他在讲话的时候,我的仆人们已经走出草棚,非常安静,然后又走进棚内,拿出一盏防风灯。我们翻出绷带和消毒剂。发动汽车完全是浪费时间,我们拼了命地跑,穿过森林跑去贝尔纳普家。晃动的防风灯灯光把我们的影子从路的这边投到另一边。我们奔跑的时候,听到一连串短促、原始的嘶哑尖叫—一个孩子的濒死尖叫。

厨房的门被猛摔了回去,好像死神匆匆忙忙冲进来又冲出去一样,只留下惨烈的灾难现场,像獾窜进去的鸡窝。桌上有一盏厨房灯仍燃着,浓烟冲天,小房间里火药味仍在萦绕。枪放在桌上,灯的旁边。整个厨房都是血,我一脚滑进地上的血泊中。防风灯很难用来照亮某个特定的点,但它们的微光让整个房间和景况看起来非常骇人。我借着防风灯光看到的东西,远比其他的照明方式记忆更深刻。

我认识中枪的两个孩子,他们曾在农场的平原上放羊。瓦玛依是乔贡那的儿子,一个活泼的小男孩,已经在我的学校上了一段时间小学,他正躺在门和桌子之间的地板上。他没死,但离死不远了,尽管还在小声呻吟,但已经没了意识。我们把他抬到一边,以方便走动。尖叫的孩子是旺阳盖里,他是厨房派对里最小的男孩。他正坐着,上身朝灯的方向前倾,鲜血像水泵一样从他的脸上喷涌出来—如果那还叫脸的话。开火时他肯定站在枪管的正前方,因为他的整个下颚都被轰掉了。他从体侧伸出双臂,像水泵手柄一样上下挥动着,像被砍了头的鸡在扑动翅膀。

当你被突然卷进如此灾难的现场时,似乎只有一条建议,就是猎手和农夫的唯一补救之计:不惜一切代价,就地处决。但是你知道自己不能杀人,你的脑子吓得飞转。我把手放在孩子的头上,绝望地压住它,他瞬间就停止了尖叫,好像我真的杀死了他一样,手臂垂下来笔直地坐着,像个木头人。这下我知道,被宗教仪式里的按手礼治疗是什么感觉了。

包扎半个头都被崩掉的病人很困难,你在努力止血的时候可能会让他窒息。我不得不把小男孩放在法拉的膝上,让法拉帮我把他的头扶在原位,因为如果头耷下来,我就没法扎紧绷带;如果头往后倒,血就会流下去淹没喉咙。终于,他坐定了,我也绑好了绷带。

我们把瓦玛依抬上桌,举起灯来察看他。子弹铆足全力地打进了他的喉咙和胸膛,他没有流太多血,只有嘴角流出一小条稀薄的血径。这个土著孩子以前像头小鹿般充满活力,现在却这般安静,让人很震惊。我们看着他时,他的脸色也变了,换上了一副深深惊讶的表情。我让法拉回家取车,因为我们要送孩子们去医院,已经不容耽搁了。

等车的时候,我问起了开枪放血的男孩—卡贝罗。贝尔纳普接着向我讲了关于卡贝罗的一件怪事。几天前,卡贝罗从主人这里买了一条旧短裤,打算从自己的工资里付这一卢比。枪声刚落,贝尔纳普冲进厨房,卡贝罗正站在房间正中,手里拿着冒烟的枪。他盯着贝尔纳普有一秒钟,然后把手伸进新短裤的口袋里,他特意为了派对穿的这条裤子,他掏出了一卢比,用左手把钱放在桌上,右手则把枪也丢在桌上。在与这个世界做完最终清算后,他消失了,尽管我们那时还不知道,但他确实以这一伟大的姿态从地球表面消失了。这对土著来说是不寻常的举动,因为他们通常想方设法不还钱,尤其是欠白人的钱。很可能那一刻对卡贝罗来说太像审判日了,以至于他觉得自己必须好好表现,也可能是他尝试在危急时刻保住最后一个朋友。或者说,所有的震惊、巨响以及身边朋友的死猛然地凿进了这个男孩的小脑袋里,所以大脑边缘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也被顺便带进了他意识的核心。

那时我有一辆老越野车。我永远都不该写她的坏话,因为她多年来一直忠心耿耿,但你别想引诱她用两个以上的汽缸跑起来。她的车灯也坏了,所以我以前开车去穆塔伊加俱乐部跳舞时,都用红丝手帕裹着一盏防风灯当车尾灯用。她必须有人推才能发动,当晚这花了很长时间。

到我家来的访客一直抱怨我家的路况,那晚的死亡飞车后,我意识到他们是对的。我先是让法拉开车,但我觉得他在故意开进所有深坑和货车车辙里,于是我亲自把握方向盘。为此我还在水塘边停下,用黑乎乎的水洗了手。到内罗毕的路程似乎没有尽头,我觉得花这么长的时间都已经能开回丹麦了。

内罗毕土著医院就在开车进入城市核心地段前的山边。医院此时很黑,看上去十分宁静。我们花了好大劲才弄出动静,最后我们抓住了一个印度果阿来的、不知是医生还是医生助手的老人,他露面时穿着古怪的宽松便服,是个沉着的大胖子。他很奇怪,同一个手势,他喜欢先用一只手做一遍,然后换只手再做一遍。我帮忙把瓦玛依抬出车时,还以为他轻轻地翻身动了一下,但我们把他搬进灯火通明的病房里时,他已经死了。果阿老人一直朝他摆着手,叨叨着:“他死了。”然后又朝旺阳盖里摆手,叨叨着说:“他活着。”我之后再没见过这个老人,因为我再也没有在夜里去过医院,很可能那是他的值班时间。当时我觉得他的态度非常让人讨厌,但后来我觉得,那似乎是命运本身披着好几件白大褂,一层套着一层,在那间病房的门口遇上了我们,它在毫无偏私地分配生死。

我们把旺阳盖里带进医院时,他从恍惚中醒了过来,立刻陷入可怕的恐慌。他不愿意一个人被留下,紧紧地抓住我和任何靠近他的人,极度痛苦地哭泣大喊。最后果阿老人用某种注射剂让他镇定了下来,然后透过眼镜片看我,说:“他还活着。”我把两个孩子都留在了那里,死孩子和活孩子,分别留在两副担架上,让他们等待各自不同的命运。

贝尔纳普骑着摩托车和我们一起过来,主要是担心万一汽车在路上抛锚,他可以帮助我们推车发动,现在他觉得,我们应该向警察局报案。于是我们开车进城,去大河路的警察局,在那里径直闯进了内罗毕的夜生活。我们到的时候,白人警官不在,他们派人去喊他时,我们就等在外面的车里。街上有一条林荫大道,两边林立着高大的尤加利树,高地上所有新开辟的城镇都种有这种树。夜里,它们颀长狭窄的树叶散发出一种奇香,而且在街灯的光影里看上去很怪。一个身型壮硕、体态丰满的斯瓦西里年轻女人被一群土著警察抬进了警察局,她拼命抵抗,抓他们的脸,像猪一样尖叫。一群争吵的人被带进来,走在警局楼梯上仍想袭击彼此。还有一个我猜是刚被抓住的小偷,他沿街走来,身后跟着一长串饮酒作乐的夜猫子,有人在帮他说话,有人在帮警察说话,他们在就案件大声激辩。最后,一个年轻警官赶来了,我觉得他是直接从狂欢派对过来的。这个警官一定让贝尔纳普很扫兴,因为他先是抱着极大的兴趣飞速做了笔录,接着就陷入沉思,在纸页上迟缓地拖动他的铅笔头,最后干脆放弃了书写,把铅笔放回了口袋。我在夜风里觉得冷。最后,我们终于可以开车回家了。

翌日早晨,我还在床上时就感觉到了屋外凝滞的寂静,那里一定有很多人。我知道他们都是谁:农场的老者们蹲在石头上,咀嚼、吮吸着他们的烟草,在吐痰和低语。我也知道他们要什么:他们来通知我,希望就昨晚的枪击案和孩子的死召开“恰马”。

“恰马”,是农场上的长老集会,是政府认可的解决本地佃户间争端的方式。“恰马”的成员因犯罪或意外聚集一堂,会干坐着耗上几个星期,靠羊肉、空谈和灾难来中饱私囊。我知道,现在这些老人想和我彻底商议整件事,如果可能的话,他们最后会把我也拉进他们的法庭,来对案件作出最后判决。此刻我可不想对昨晚的惨剧展开无休无止的讨论,我派人去牵我的马,准备出门躲开他们。

我走出房门的时候,不出所料,发现整圈老朽们就聚集在房子左侧,靠近仆人的草棚那里。为了维护长老集会的自尊,他们还假装没看到我,直到意识到我要离开,他们才急匆匆地颤抖着老腿站起来,开始朝我挥动手臂。我也向他们挥手回应,然后骑马扬长而去。

来源:《走出非洲》
作者:卡伦·布里克森
翻译:沈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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