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摘:独骗骗不如众骗骗,骗到深处不自知

既然我们拥有侦测说谎的能力,你会想我们应该能够看出总统的为人,即使在现代世界中我们会遭遇重重困难。但是某样东西害我们不能如愿,在接下来的文字中,当我们看看总统拥有的共通点的同时,猜猜看这件“东西”是指…

既然我们拥有侦测说谎的能力,你会想我们应该能够看出总统的为人,即使在现代世界中我们会遭遇重重困难。但是某样东西害我们不能如愿,在接下来的文字中,当我们看看总统拥有的共通点的同时,猜猜看这件“东西”是指什么。这件东西太过寻常以致我们常常忽略。

以下是七位总统的名单,以及他们在人生中第一次崭露头角的年龄。

亚伯拉罕・林肯  二十三岁 竞选州议会议员
詹姆斯・加菲尔德 二十六岁 当上学院院长
狄奥多・罗斯福  二十三岁 选上州议会议员
沃伦・哈定     十九岁 当上报纸出版商
富兰克林・罗斯福 二十八岁 选上参议员
林登・詹森    二十九岁 选上众议员
比尔・柯林顿   三十二岁 选上州长

在这份名单上,有什么是一目了然的?这些总统在非常年轻的时候就崭露了雄壮的野心。对大多数人而言比尔・柯林顿榜上有名毫不意外。我们都知道他雄心壮志,因为他的政敌长久以来都不断拿柯林顿夫妻的野心做文章。但是林肯竟也名列其中?他年仅二十三岁时就竞选州议会议员?林肯自己也承认,他正式受教育的经验不满一年。他没有钱,没有关系可以依靠,他一无所有。在宣布竞选之前几个月,他还在父亲颓败的农场里领微薄的工资过活。但是他竟有胆竞选,我想你应该会同意这是极为惊人的野心。

要是你读遍众多总统的传记,你就会开始发现相似的模式能告诉你一些事。我记得我在写《总统的野心》这本书时,最令我惊讶的是总统的婚姻对象。我从来没注意过总统的妻子,直到有一天我研读詹姆斯・布坎南的资料,布坎南的事迹是典型的“穷小子大翻身”。他出生于一间木造小屋,但是想方设法进入大学,在大学里他名列前茅,接着在宾州的兰卡斯特学习当一名律师。二十一岁时他取得律师资格,从此他的事业似乎已稳定下来,而且他人面甚广。但是布坎南似乎有点工于算计,他有两名好友,其中之一是阿莫斯・埃尔梅克,他刚好是兰卡斯特当时唯一一位耶鲁毕业生,另外一位则是莫顿・罗杰斯,正好是宾州州长的公子。这两段友谊大概不能单纯以巧合解释。

取得律师资格的同一年,布坎南宣布与安・柯尔曼订婚,这看起来又是下了一步好棋,但是从宣布订婚的那刻,怀疑的声浪四起。布坎南对安是真心的吗?又或者他追求安只是因为安的家世背景?安的父亲是钢铁业大亨罗伯・柯尔曼,当时是美国钜富之一,财产包括数座庄园。安对流言蜚语视若无睹,但是订婚消息一宣布,布坎南就突然变得冷漠,拒绝所有与安共处的机会。在许多人眼中这让布坎南结婚的理由显得更启人疑窦,显然,他压根儿不想与安共处,他要的只是婚姻。安抱怨的时候,布坎南解释说他正在忙一件大案子,必须常常往返费城。安的态度软化,也同意要遵守婚约。但是后来安发现某天下午布坎南到一名朋友的房子,在场的还有一名妙龄美女。安无法接受,一气之下撕毁婚约,之后深陷忧郁之中。安的父亲警觉到安的状况,于是送她到费城,与她的姐姐同住。到了费城后,安的情绪极度不稳,这一分钟她谈吐有体、妙语如珠,下一分钟就马上变得歇斯底里。到费城六天以后,她被发现身亡,医生说他第一次知道歇斯底里会置人于死。她更有可能是死于自杀。

将总统们的婚姻与他们在早年在政治的阶梯上力争上游的努力放在一起,就会看到他们无尽的野心。其中一个迹象是他们一旦开始竞选公职,他们就不能满足。许多总统花毕生精力竞选各种公职:国会议员、参议员、州长等等,要到他们登上总统大位才善罢甘休。不管是成功的总统,或是一败涂地的总统,他们都会参与竞选连任。身为总统的成败似乎对他们而言不是那么重要,有一些总统就是喜欢一直选、选、选。威尔森竞选过两次,连任一次后发生了一次严重的中风,让他三度竞选的可能性大大降低。病逝之前他还在想着要重回权力中心,甚至还写好胜选之后的就职演说。小罗斯福曾竞选过一次副总统、四次总统。艾森豪在心脏病发后一年竞选连任。詹森在接替甘迺迪成为总统后,自己也参与竞选并获得连任,在一九六八年轰轰烈烈地宣布退出政坛,不再竞选。但是政治学者研究了他的书信后,发现他在幕后偷偷策划要在芝加哥举行的大会上获得民主党提名参选。这一次预料之外的现身原本应该要引发民众热烈的反应,让人群蜂拥而至。但是芝加哥发生了反越战团体的暴动,让詹森无法进入芝加哥,也让他的计划告终。

就像林肯颇具自知之明地承认道:“一个人若是中了当总统的蛊,他要是想要知道自己中的蛊有多深就只能再去竞选了。”

但是就连这些都不能反映这些总统为了获得并把持权力所付出的代价有多大,许多时候他们显得极为自大、视野狭小,即使所爱之人反对依然决心参选。有九名候选人在妻子的反对下执意参选,其中之一便是富兰克林・皮尔斯,他知道妻子珍对于竞选总统的感受如何,所以竞选总统的所有计划都瞒着她进行,假装当机会来临时一切都只是偶然。在将就任总统之前,他们在一趟火车之旅中却突然遭逢出轨意外,他们的幼子本尼因事故丧命,皮尔斯夫妻伤心不已。但是要到就职典礼前夕,珍才终于知道真相,她的先生并非接受总统一职,而是处心积虑追求总统大位。这件事让她崩溃,也让婚姻濒临破碎。她拒绝出席皮尔斯的宣誓就职,也迟迟不愿搬入白宫。她将爱子的死归咎于她的丈夫,她认为上帝带走他们的孩子,以作为对皮尔斯说谎的处罚。这可怜的妇人甚至在白宫举行降灵会,只为了重温与本尼相处的时光。那么皮尔斯呢?虽然施政成绩不甚光彩,爱子身亡让婚姻濒临破碎,任期届满之际他依然表态追求连任。

这种雄心壮志倒不是总统需要展现的,要登上美国政治的最高峰,除了野心还得冷酷无情。你必须要能出卖朋友、放弃原则、利用家庭、隐藏不法行为、打击对手、厚着脸要政治献金、纵容种族歧视、支吾其词,甚至还有更糟的恶行。你还得在国安问题上大玩政治游戏,就算许多人命实际上掌握在你手中。前任美国国防部长罗伯特・盖兹在回忆绿《责任》一书中曾提及希拉蕊・柯林顿以及巴拉克・欧巴马,他说这两人都私下跟他当面表示他们之所以反对小布希总统在伊拉克增兵是出自政治考量,这就是美国的政治现实。

看过总统冷血的行为模式后,很难不下这样的结论:我们选民竟然笨到相信总统是道德典范。看过这些证据,了解在最高层级政治都是怎么玩的以后,我们很容易就能得到一个结论:总统都在欺骗我们。他们一直告诉我们决意竞选是出自爱国情操,然而真相是他们决定参选与其说是对国家有大爱,不如说是他们对权力与地位有着激烈的渴望。

是什么让我们无法准确判读总统的为人?是什么让我们的说谎侦测雷达失效?答案是总统的一片真诚,这可以解答我在前几章曾提过的问题,也就是我们为何无法仔细判读总统的为人,因为总统能够表现出真心诚意,而我们都被唬得一愣一愣的。

为了了解为何如此,让我们先看看当有人刻意当着你的面说谎会发生什么事?说谎的人往往会开始焦虑,常常就成了不打自招,不是吗?研究说谎的科学家说,说谎者不打自招的方式至少有以下五种:

1、说话速度放慢,因为他们在说话的同时也在编故事。
2、不由自主的抽搐。
3、声音变高。
4、避免使用第一人称,如:“我”。
5、避免使用修饰语,说的句子更短、更扼要。没说谎的人会说:我到店里的时候正在下雨,那时候我走第十二街来的。说谎的人会说:我走第十二街到店里。

这好像是在说如果有人说谎,我们应该能够拆穿他们,因为我们有精妙的说谎侦测天线。我们可以感觉到一个人因说谎而焦虑,虽然我们不是有意识地注意到说谎者的抽搐或声音变高,但是我们感受得到。

然而,骗子骗得过我们。社会科学家说:未经训练的话,我们侦测谎言的能力其实很差,只比乱猜好一点而已(如果不认识的人说谎更是如此)。为何我们会被骗?答案是如果有需要的话,想要说谎的人有能力相信自己并不是在说谎。

想想看这其中的意涵。如果你相信自己所言,你不会感到焦虑,也就不会不打自招。这不只是政治人物的伎俩,这是我们都会用的技巧。我们对自己说谎、言行不一致,并在谎言说出口的同时相信自己的说词,这么做是因为要是我们自己也不相信谎言,我们就瞒不过别人。哪一种人是最佳销售员?就是相信自己商品功效的销售员。詹森为何是高明的骗子?罗伯特・卡罗在詹森的传记中说这是因为詹森说谎时坚信自己说的是事实:

詹森能够让自己相信一段论点,即使这个论点与事实相悖,就算它很明显跟现实背道而驰。他的幕僚约瑟夫・加利法诺写道:他“很快就会相信自己的说法,就算这段说法很明显是假的。”白宫新闻秘书乔治・里迪说:“这不是在演戏”,“他有这份能力异于常人,他能够说服自己,对当下最有利的『真相』就真的是真相,与其相悖的说法不过是政敌的中伤。他能够凭着意志让他心中所想变成现实。”他拒绝听取任何与“现实”不符的说法,也不愿听不同意他的人说话。他在德州的老友们,例如爱德华・克拉克,称这整个过程为“动起来”或是“弄出来”,他解释:“他可以开始侃侃而谈,说服自己他所说的是对的。”而且是真的──即使并不是。

或是以雷根为例,他以自欺而闻名。他不轻易透露自我,让他的传记作者埃德蒙・莫利斯抓狂。莫利斯发现雷根的心防难以突破之后,他终于放弃要写一本典型的传记。他下了结论:反正用传统的方法你不可能得知这个男人背后的真相。所以他把传记当小说一样写,把自己变成虚拟的角色穿插在书中。大多数评论家都猛烈抨击这本传记,但是你能了解莫利斯所经历的挫折有多大。这本传记花了他很多年,他花了大把时间跟雷根私下会面,跟历史上任何一位独立为总统写传记的作者比起来,他能从雷根身上取得题材的机会之多无人能比,但是他依然无法测透雷根的为人。

当然,雷根似乎比多数人更容易自我欺骗。比如说,他宣称在一九四五年四月时在德国曾亲眼见证过集中营的解放,虽然战争期间他从来没有离开过南加州。他显然是混淆了看过集中营的影片跟亲眼看过集中营的经验。这是了不得的自我欺骗,也代表莫利斯之所以难以跟雷根达成共识,是因为雷根容易和自己达成共识。可是和大多数的总统相比,雷根自欺的行为真的有比较不明显吗?

只要我们能够相信自己的真诚,欺骗就能够奏效。如果说谎是一艘船,真诚就是我们下锚的直布罗陀巨岩。真诚至关重要,因为这是我们对欺骗的防卫。其他人要怎么确定我们是否值得信任?他们会依照我们是否看起来真诚来决定,谎言侦测机制的设计是由侦测真诚与否来侦测谎言,只要看起来没有不真诚,谎言侦测的警报就不会运作。

请记住,演化同时有利于说谎的人跟能侦测到谎言的人。这两种人都能灵活运用有用的工具,说谎者的工具是能让人相信他的谎言。

我们的天性并不会让我们在对话中说谎,而是倾向于说真话。这是为何我们一说谎,科学家就能测到我们的焦虑程度升高,这里的谎是指真的说谎而非善意的谎言,我们的大脑知道个中差异。然而,要是偶而有必要说谎,我们还是能说谎,我们能够越说越熟练。对于某件事一再说谎之后,我们对于这个谎言会熟悉到连自己都相信。如果我们的设计是要说真话,我们就永远不会习惯说谎。我们会说谎是进一步证明,说谎是演化的适应。也就是说,有能力说谎的人比不说谎的人或是不善于说谎的人更有利。

过去的看法认为自欺的主要目的是要瞒过自己,如果发现自己的处境已是四面楚歌,你就会对自己说谎以自我激励,这是社会科学家所说的“自欺欺人的潜能”。最近几年,如罗伯特・崔弗士等科学家发现这并非自欺的主要目的,我们其实是借由瞒过自己以瞒过他人,崔弗士指出:自然界不会设计出一种自欺的生物,除非自欺只发生在罕见、也许是生死存亡的关头。基本上,生物体需要理解身处的环境,当他们能够正确判断可能的风险与酬赏,就能提升生存机会。如果机师欺骗自己坏天气没有风险,飞机就会失事。但是要是自欺能够误导其他人对我们动机的想法(很明显这常常发生)那么自欺就特别适用于这些情况。

然而,这么做有其代价,要骗过他人,政治人物得骗过自己。对更新世的领导者来说,这么做也许称不上特别危险,或者就算危险也称不上禁忌。小规模社群的领导者每天都受到社群成员的监督,他不可能任其演变为大灾难,因为有太多眼睛都在观看。但是现代的世界呢?在这个复杂的世界,总统若不能看清现实则相当危险,而且鉴于总统常常活在同温层里,这种情况特别有可能。而谁又要为此付出代价?在更新世,领导者犯错可能要以性命赔偿。但是在现代,当事情出错,决策者往往不需负担代价,其他人成了代罪羔羊,领导者通常继续过着安稳舒适的好日子。

身为选民,我们的挑战来自于:必须谨记我们生来倾向相信,我们要比我们所想像的更容易受骗。要判断政治人物是否说谎,仰赖直觉还不够。大多数时候,我们并不是真的知道政治人物的真面目或是盘算。在观看电视辩论时,我们正在做什么?我们就是借由其行为举止来衡量他,因为我们就是如此衡量身边的人,所以对我们来说有其道理。但是这绝非我们衡量政治人物应该用的方式,虽然电视的确带给我们某种错觉,好像政治人物近在眼前,但是我们并不是真的与他们有近距离接触。大脑是设计给小规模社群的社会生活用的,而非用于帮助我们在上百万人的社会中求生活。因此,我们其实弄错了脉络。

书名:《为何我们总是选错人?人类政治行为的迷思》 Political Animals: How Our Stone-Age Brain Gets in the Way of Smart Politics
作者:瑞克・谢克曼(Rick Shenkman)
出版:左岸文化
日期: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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